11月24日我在沙区中医院照顾因为骨折住院的母亲,早晨6点多钟起来为母亲倒尿,在进厕所时脚下一滑摔倒在地,造成髌骨下际粉碎性骨折,找医院,医院却推责任,说是我鞋子的问题,要我交钱入院治疗,不交钱就不治.为了得到及时治疗,不得不交钱入院治疗,动了手术,7天一共用了3500多元钱,医院分钱不承担,要他找人护理,也不愿意,为了减少费用,还没扯线就出院了.请问我可以向医院索赔吗?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因为我还在工作]是否都可以索赔.
-
您好!可以,但您应承担部分责任。
-
可以要求医疗赔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