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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新注册不久,注册资金为200万。现关系很好的朋友因周转金困难,暂向我公司借款100万元,定于三个月后归还,因计息涉及缴税,故商定不计息。现问题如下: 1、公司能否借款给没有业务往来的个人? 2、公司借款给个人是否会被当成抽逃资金? 3、公司借款给个人不计息可以吗? 4、快12月底了,加上公司新注册没多久,借款给个人有没有什么不好的方面? 5、如果没问题的话,如何完善公司借款给个人的手续?朋友直接给公司打借条行吗? 烦请各位律师抽时间给予指点,谢谢! 拜托了!

公司企业
2009-12-16 1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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