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签了房屋买卖合同,首付已经付了30%,18万,总价57万,现贷款申请已经拖了两个月还没下来,上家着急了,说一周再不下来算我违约。请问如果我的贷款申请没有通过,我该付多少违约金。合同里只写了逾期的违约金是每日0.05%,没写合同取消的违约金。中介说按上海的规定是房价的20%,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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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违约,无疑。
2、此时应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即按日计算。
3、中介说法不可信。
4、如果你取消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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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明确约定的,违约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具体要看你们的买卖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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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属于违约,违约金从付款期限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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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未过户,可以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违约金按每日约定支付。贷款不足应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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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违约,违约金从付款期限开始计算。但对方要求解除合同没有道理,你可以不同意。本人十年专业房产律师,需要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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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没有明确约定的,可参照实际损失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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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