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你丈夫还没有离婚,但你丈夫已经与他人同居,你可以通过以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
1、如果一方以夫妻名义和他人同居生活,则构成重婚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重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方要求离婚的,还可以要求其支付损害赔偿金;
2、如果对方未以夫妻名义和他人同居生活的,另一方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金。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的;...”
但现在的问题是,你并没有用自己的身份证进行结婚登记,在程序上属于重大瑕疵。你们的婚姻是否属于无效婚姻,在法学界尚存争议,具体要由法院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