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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一套临时房,他说地是村里发放给他的,所以他建了三层楼房用于出售(他说村里也同意出售),看中一层,因为价格便宜:一层60多平米才6.5万,但只有16年的使用权,他还保证如果16年之内国家要拆迁,村里会补偿50%的赔偿金,这些都是口头协议,还没正式签合同,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么?法律上是怎么定义这种情况的?请专业人士帮我解答下,谢谢!

证券投资
2009-12-14 18:08:1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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