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律师,我所服务的公司在天津,北京有一个分公司,但在六月注销,我是以引厂入店的形式在北京的一家商场上班,天津总公司和该市场签的协议,从2008年1月1日办的入职,3号正式上班,公司规定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过后我要求公司上保险,公司以我是外地农户、天津的规定是可上可不上为由不给我上养老保险,只在天津上了工伤和医疗保险,是在我多次要求后的七月后上的,而且一直没签合同,只是拿来两份没有公章和法人签名的空白合同让我了解签字,之后公司也不来和我签合同,他不上心我也没主动和他们联系,这事就不了了之了。养老险口头答应一年后上,但昨天和公司说到此事时公司又不答应了,我咨询后得知之前的也是必须上的,但公司说天津仲裁说农户一年内可上可不上。太过分了,,我想问我可以要求索赔双倍工资和之前的养老保险吗,有没有时间上的要求,多长时间就没有资格投诉了,我现在还在职,如果现在离职有影响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08-12-30 12: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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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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