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一个合作很久的老外买货。由于太相信他。把钱打过去了。结果一直都没发货我。我有他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知道他卡号和身份证号码?我要去他们国家告他还是在中国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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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参考以下情况,如果不属于以下情况,你需要到对方国家起诉。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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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要根据你们协议的约定来处理。具体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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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角度考虑,建议放弃算了。因为你到国外打官司的成本远超过这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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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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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在中国有经常居住地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的话就可以在中国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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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