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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中旬,我带领单位员工去北京旅游,乘坐旅游公司承租的大巴车。在京津塘高速发生交通事故。交通队认定我们乘坐的大巴车司机负全责。此事故造成多人受伤,本人重伤,右小腿胫、腓骨骨折;右肢尺、挠骨骨折;肋骨骨折,至今仍在住院治疗。由于长时间外固定异物造成感染,伤口化脓,反复发烧,再加之长期卧床,又引起高血压、糖尿病。请问律师1此次交通事故给本人造成极大精神伤害,本人能够拿到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怎样拿到这项最高的金额;2一年以后,需要进行二次手术,取出 腓骨钢板,请问这项后续治疗费用是 一次付清,还是二次起诉合适。3本人是高工,是单位主要领导之一,已与单位约定至少工作到60岁(现年56岁)从目前情况看,已不能继续工作,这些损失应该怎样要求赔偿。我要求按现工资标准至少赔偿三年行吗?

交通事故
2009-12-14 11:28:20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如造成残疾如则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具体数额的计算要看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数额、交通费用票据数额、误工证明情况、残疾鉴定结果等。案件较专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起诉,按伤残等级主张。
  • 及时报警,警方做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程度要求肇事者赔偿,具体问题,建议带上相关的资料面谈。
  • 1。精神损失费是可以主张的,但多少要看你的伤情等情况而定,目目前没有统一标准。
    2。后续费用可以在一次之诉讼中解决,二次诉讼会带花费更多的精力;
    3。后续不能工伤的损失要看你的伤情程度,
    建议带资料与律师面谈,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 你的精神损失只能到伤残鉴定之后才能主张。2、二次手术后应当再行主张较为合适。3、进行伤残鉴定,会得到更高的赔偿。误工费不可能要这么长时间的。具体事宜电话联系本律师。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 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果,起诉旅游公司,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责任会分有很多细项,您可以来本事务所具体商谈。
  • 旅游公司及司机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1.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问题一般要结合伤残等级确定。2.二次手术费用一般要二次起诉,对方的主张是没有实际发生。3、对于这项损失,你可以主张误工费用。如果构成伤残的话你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
  • 1、旅游公司和司机应当负责。2、你应当做伤残等级鉴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根据伤残结果确定,法院在认定上灵活性较大。3你可以要求一次性付清全部医疗费,也可以二次起诉。4、按现在工资标准赔偿三年问题关键是要看你的纳税情况,法院一般会根据你的纳税情况认定你的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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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