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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爷爷生前把他的房产过户给了我,没有经过我奶奶同意,而房产是他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而旧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爷爷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当时办理的是买卖过户,因为如果办理赠与过户要多交钱的,现在房产证上名字是我的,06年初过的户。 另外我爷爷还不太放心,担心这样的过户无效,又另外写了一份赠与合同给我,合同的格式是这样的,甲方是我爷爷和奶奶,乙方是我,我爷爷和我都在上面签字画押了,而我奶奶没有,我们都没给她看,因为觉得她不会同意的。 现状是我奶奶起诉该过户无效,因为她当时没签字没同意,赠与也不成立,因为赠与只能以交付为准,我奶奶一直住着那个房子,所以赠与也不成立,并且赠与合同上我奶奶也没签字。 我的问题是:我能取得属于我爷爷的那一半房产吗 另外我爷爷没有留任何遗嘱

房产纠纷
2009-12-12 17:12: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虽然你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但如果对方能证明你非善意第三人,此物权变更登记有可能被撤销;
    2、至于赠与合同,如果明确你爷爷将他所有的房产部分赠与给你,是有效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现在赠与人已不存在,赠与应当无法被撤销,你可主张一半房产,但此问题还需进一步分析;
    3、鉴于案情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你可以取得你爷爷的那一半房产,至于属于你奶奶的那一半,你爷爷无权处分,所以对这一部分的处分行为无效,但不影响对属于他自己的部分的处分行为。
  • 您只享有你爷爷赠与给你的一半的房产份额。
  • 你享有你爷爷名下的房产份额,案情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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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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