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吸毒的女孩,有一次在QQ视频里我和人聊天的时候对方发现我在吸毒并把我的照片拍了下来。在网上盗用我母亲的名誉发表了我吸毒的帖子和照片帖子,内容如下:
我的女儿因交友不慎,已经吸食冰毒4年,现在因为长期吸毒发展到神经分裂症的地步,已经住院三次了,
我今年都60几岁了,有心脏病我还能活几年?求求大家帮我想想办法!
这都是他们聚众吸毒的照片,我给警察看了,他们说这起不了证据,还说冰毒没有海怒因严重,
求你们帮我想想办法了。XXX派出所的号码是XXXX.你们能帮我这个老太婆说服他们把我女儿送去戒毒吗?能帮我就给你们跪下来磕头了!
以上是那个网上的人在BBS里发的帖子还有我吸毒的照片,后来我去派出所自首了,但是我不知道对方发帖人的具体地址和真实姓名。我能告他赔偿我吗?需要怎么告?后来派出所根据电话号码找到了他,他在帖子了写了道歉的信。但是我问派出所要他的具体姓名和住址,派出所不给我,。说他是举报人。要保护举报人的信息!我该怎么告他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