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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法院的一般做法是什么,是不是原则一般应判决离婚。原告多次起诉离婚坚持要求离婚,但被告不同意离婚,称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婚姻家庭
2009-12-11 21:39: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人民法院调解好,原告撤诉或按照撤销处理的离婚案件,以及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因此,在诉讼举证时就要针对以下几点进行:以求法院支持诉讼请求。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
  • 一般第二次起诉都会判离,但是不绝对,如果自己仍然处理不了,可以与我进一步沟通,我们会给您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 离婚的法定判决依据是夫妻感情却以破裂。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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