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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独生子可否生二胎

婚姻家庭
2009-12-11 09:24:1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以下七种情况符合,夫妻双方通过申请并经审批后可安排再生一胎:1.经地级以上市病疾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或第一胎双胞胎均为残疾儿的;2.再婚夫妻一方依法生育两个以内(含依法收养)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属残疾儿的;4.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5.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作业、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6.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7.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可以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所以,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只有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才可以生两胎,一方是独生子的话,就不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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