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母亲名下的石库门老房子开始动迁了,房内有两个户口,户主是我母亲,还有一个是我哥哥的户口,我的户口在多年前迁出了。由于母亲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洽谈动迁补偿的事宜都由我哥嫂出面办理(事先都瞒着我),现在我向母亲和哥哥提及动迁费的分配,嫂嫂说我户口已不在内,无我的份,打算将动迁费重新以我哥哥的名字单独购置新房。我想咨询问问:这种情况我能向他们争取1/4的动迁费吗?我母亲的动迁费中可否作为她的财产分割给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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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赠与与遗产分配是不同时期,不同内涵,不同主体的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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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母亲自愿给你财产时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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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的动迁费由你母亲自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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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母亲同意,否则你无权主张动迁款.你母亲还在世,谈不上遗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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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在世,不存在遗产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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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的份额由你母亲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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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还在世,谈不上分遗产,你无权获得动迁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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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