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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来打我 我反抗之下把打我的人打翻了 这算不算防卫 我为什么还要进派出所被关了十几个小时 而打我的人为什么可以回家呢

损害赔偿
2009-12-11 08:31:3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规定,正当防卫里面第三条和第五条: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否则,就是防卫不适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是有益于社会的合法行为,应受一定限度的制约,即正当防卫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另一方面,不法侵害往往是突然袭击,防卫人往往没有防备,骤然临之,情况紧急,精神高度紧张。一般在实施防卫行为的当时很难迅速判明不法侵害的确实意图的危险程度,也没有条件准确选择一种恰当的防卫方式、工具和强度来进行防卫。因此,只要不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都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从第一点来说,如果当时他们打你的时候,侵害正在进行,你进行还击,保护自己不受伤害,那么这属于正当防卫。如果他们是把你打完后,你再进行的还击或者报复,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了。要记住一个进行时。从第二点来说,正当防卫有个限度,你是属于带有主观意识的还是下意识或者无意识的把他打成重伤,这两点还有区别。如果情况是,你通过一定的还击已经可以防卫了,还反击把他打成重伤了,就有可能属于防卫不适了。重伤和轻伤这个要由法医来鉴定,不同情况量刑也不一样。
  • 大哥.忍忍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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