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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好。我与丈夫结婚近六年,婚后各自的工资都是各自管理,育有一子,还有一个多月就满五周岁,因我工作繁忙,主要是公婆带大的。从结婚开始,丈夫就因为我工作太忙不满,常常发生矛盾,最近一次他动手打我后,我住到了娘家。两个月后他提出了诉讼离婚,并要求儿子由他抚养,我付给他工资的30%作为抚养费。另,我与他因工资都不高,且婚后帮其父母还债,除了一些家用电器是我父亲购买之外,没有其他共同财产,有一处住房,产权是我婆婆,结婚前申明是送给我们居住的。现在我搬出后,没居住场所,寄居在单位办公室里,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答辩?

婚姻家庭
2009-12-11 08: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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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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