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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突然病故,生前曾多次表示愿将房屋赠与爱孙,但未留遗嘱。我母亲表示愿将房屋赠与三个子女,并想与三个子女签属协议,即房屋一半由爱孙继承,一半由三个子女共同继承。协议由我母亲和我们兄妹三人共同签字。等我母亲百年后,再执行继续。 请问,此协议还需要有见证人吗?

继承
2009-12-11 08:51: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