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成都市新都区的失地农民。有一个女儿今年6岁。今年3月份生了一个儿子。我11月份到镇上去办手续,就是开罚款单,也就是现在说的社会抚养费。(开好以后到区上交)。(可镇上说必须要有村上的证明。可村上要我交5000元钱才给开。可他拿不出任何的文件,说这是经过村民代表同意的。请问这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谢谢!

民事相关
2009-12-11 09:58: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