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2009,12.6凌晨1点到3点间,死者黄骑两轮摩托车(无证无牌)带安全帽,沿峨九公路右侧行驶,撞上修建在公路上的垃圾池前面的垃圾堆,头部撞击垃圾箱死亡,交警到了现场,现在还没有出事故报告,垃圾有很大一堆和垃圾箱都在公路上的有一米有左右,公路是双向四车道,左右两车道的那种省道。
现在请问,他自己撞上去的这种事故可以找有关部门负责吗?(他是无证无牌车速快)
可以找的话,我们应该怎样找,他们应该负怎样的责任,我们自己的责任有多大,如果交通部门的出的责任书说我们全责,那我们是不是就不能找了!
死者留下一小孩子和两老人,经济特别困难,遗体还在殡仪馆没有能力下葬。
我们应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