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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刚买了个房子,价值196000,我给卖方76000,(分3次付清,第一次10.12好给了卖方10000,第二次10.31号给了卖方2.5万,第三次11.14号给了卖方4.1万)从银行里贷款120000,当时在房产公司签的合同,合同上写的事到2009年11月23号付清房款,之后每天拿1%的违约金,由于卖方以前的房产证有抵押贷款,我在第二次付款后问卖方贷款有没有注销,卖方说没有,第三次付款后卖方称贷款早已付清,叫我去办理过户手续,可那时候已经是11.14号,而我去房管局的时候,他们说还没有解除抵押,于是我给他的房产证解除了抵押,又用了一天,房管局的评估报告是半月以后拿到的,现在房子已过户(与12.8号把银行里贷出款来),我急着结婚用房子,可卖方说我违约在先,要我多拿2000元钱,再把房子给我空出来,不然不给我空,我该怎么办,谢谢你啊

婚姻家庭
2009-12-10 19:19:4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现在已经过户,房子就是你的了,如果一个人闯进你家里你怎么办,把他赶出去就是了,不行就报警,抱你的房产证拿出来作证据,最好找几个朋友直接把他请出去最快。
  • 对方的行为显系乘人之危,为了顺利实现结婚用房目的,你按他的要求在违背你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多支付两千元,事后,你可以通过要求法院变更合同的形式要求其退回。但是,该种做法存在一定风险!请慎用!
  • 首先是自己想办法把他赶走。要是自己做不到可以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房子已经是你的,你有权利组织任何人在你的房子里,房主若不走,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需帮忙可电话联系
  • 建议起诉解决。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详情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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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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