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10月4日订购一台汽车,并支付了订金1000元,双方协议规定交车期限为60天,但到了2009年12月4日,供销商还没有交车,电话催问,对方十问九不知,连货物的进度都说不明。在此卖买过程中,我怎样去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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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你与供应商签的订车协议内容如何,但你可以解除合同,是否能要求对方赔偿要看协议内容,如收取的是订金而非定金,那不能直接要求对方双赔偿订金,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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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订金\",只能要求退回1000元,如果是“定金”,可考虑要求退回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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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看如何处理利益更大,建议携带资料找律师当面咨询,如需帮助请与我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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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