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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下,我在2009/8/28日就已经申请劳动仲载并受理,在9月30号案件已经开庭审理完,但今天已经12月10号了,结案还没出来,也没有电话通知。也不知道该打什么电话查询,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09-12-10 13:23:5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仲裁委员会应当在2009年11月2日前对你的案件作出仲裁裁决,但至今没有裁决,显然超出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裁决时限。
    对于这种情况,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确实不存在鉴定、延误送达、移送管辖、案件排期及等待工伤复议、诉讼、评残结论等中止事由的,应予以受理。人民法院在审查时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及尚未裁决的证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劳动者申请的,应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终结有关案件的仲裁。据此,你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但须先联系仲裁委出具该案尚未裁决的证明材料。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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