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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对方先动手的情况下,还手打了对方,对方先是一个人,后来是三个人,我看人多,我就跑了,并报了警,之后双方各自治疗!在此期间,我的亲友还去探望了对方,现在对方做了轻伤鉴定!(面部3.5--4厘米损伤)要求我赔偿8万元,我是否算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要赔应该赔多少?私了不了,我是否要坐牢?会判刑吗?会判多久? 我也住院的!我可以也要他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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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0 15: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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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