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村里根据国家政策公开拍卖了村里的四荒,我于2001年从原承包人手中转包了该荒山,当时经过村领导的同意,现在已经8年了,现在村里以原承包人违反合同擅自转让给外人为理由,终止合同,无偿收回要收回荒山,在我承包8年期间,村里没有任何异议,如今因为修路经过这里,村里想要收回,请问村里这样做合理么?我和原承包人签订的合同还有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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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承包人拍卖到四荒后,依法办理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有权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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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原承包人之间有书面协议吗?是转让还是转承包?如果是后者,原则上不需要经村里同意,如果是前者,应当经村里同意.另外,你所说经村里同意有无书面手续?如有,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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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