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9日晚上8点多我的一个朋友骑自行车,被一个公交车撞了,人被带走了10多米,在医院治疗了一个多礼拜才刚刚有点清醒,但他现在就拒交医疗费。说我们也有责任要一起承担,他们已经花了好几万了,现在也就要求我们出了,现在我们也就不知道怎么办了,就请问一下贵律师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他们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嘛?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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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支付,其余部份你只能通过先予执行或诉讼的途径要求对方支付。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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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认定责任后,你们可以按责任分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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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伤情比较严重,建议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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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起诉公交公司及保险公司,要求支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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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开开车的吗?请直接电话向我咨询说明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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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