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婚后和我共同生活,但他们夫妻没有固定收入,平时由我负责他们的日常开销,他们的钱从不给我,现在二人离婚了,儿媳起诉要分我的房子,注,部分房子是他们婚后在我原宅基地建的,她是否有权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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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对方可以主张。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维护你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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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建房时,儿子和媳妇出工、出力、出资,则房产应当有其份额。你可以主张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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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要是你的话,一般是要给予对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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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是你,你可主张基于此产生的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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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后建的房子他们没有出资没有出力,则不能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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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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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