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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农村的,现已50多岁了,我妈是城镇户口,我的户口跟我妈的,也是城镇的。我现在一直和父母住在农村,现在我已经成家,我老婆是农村的,一直在这里居住。现在我们这幢房子要造路拆迁,不知会不会偿还地基?如果按户籍我们都没份,我们又没有别的房产,这问题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如果把我父亲的房产改到我的名下,可以的吗?农村房屋政策有何规定?

房产纠纷
2019-03-30 23:41:1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按照《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有相应的补偿,如果想把房产过到你的名下,你应首先确定户口是否可以迁到你父亲一起。
  • 由于农村房产与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相联系,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因此,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这就决定了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拍卖分割方式。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
  • 农村房屋拆迁,产权人可以获得安置补偿;可以提出要求,在拆迁时把安置获得的房子直接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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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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