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农民、但是没有土地、原因是第一次土地承包时、所分得土地不好 是最差的地、种了三年连机耕费都没收回来、后来我就把地退了、在第二次土地承包时、村里没通知我 就把地分完了、没有我的份、当时不知道、后来去找村里要地、领导说没有了、等下期再说吧、等在分地的时候、我就是60岁的人了、我今年46岁、现在有病【脊椎管狭窄】没有行走能力、爱人身体不好、有心脏病 没有劳动能力、我们俩人只靠低保生活【600元】 只我自己有、爱人还不享受低保。 请问我这个条件村里是不是应该给我解决土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