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7岁,丈夫35岁。我们结婚八年,生有一女6周岁,但是领结婚证是04年。现在我们已经分居近两年。04年是因为经济问题和赚钱的方式意见不统一,我们闹得很不合,之后我有过出轨行为。事后他一直说原谅我,但是他一直都不想工作,还沉迷于赌博游戏。我有跟他提过离婚的事,他说要离婚就要我贴他青春损失费,还有孩子的抚养费,而且要一次性给他。如果不能如他的意,我能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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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孩子如让你抚养,可以让他出抚养费的。他不同意离婚,那只有诉讼离了。如还有不明的可以电话联系我。如欲妥善处理,还是建议请律师协助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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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就到对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来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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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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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分居两年的事实诉请离婚;
2、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如你不要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可协商按月支付,强行要求一次性支付也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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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