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公司和对方公司2009年9月12日签定一份108000元木材干燥设备合同,付款方式是签定时付32400元,货到需方场地付54000元、安装调试结束运行正常后付16200元并开具增值税发票。余款5400元一年内付清。预付款收到,设备与2009年12月26日调试运行正常对方已签字并投入使用,时之今日过去30多天了可货到款和安装结束款70200元至今未付,我曾多次打电话找对方负责人催款,说这几天付款。就在我12月7日过去要的时候,对方给我一张商业承兑汇票而且是3个月的。我也咨询了公司会计,说这商票就跟借条差不多。3月以后付款方没钱还不是没用吗?我没有接受,这不是糊弄我们吗。所以我在昨天发了一份催款通知书,在不付款准备起诉他们。我想咨询下律师这方法做的对吗?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