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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和他的女友想办理结婚证,在这边怎么办理?

婚姻家庭
2009-12-09 11:46:2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要回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东莞这边不受理非东莞居民结婚登记的
  • 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均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

    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但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婚姻当事人要求共同到一

    方父母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能否准许?


      根据1986年9月11日《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对双方不在同一地

    区工作,也不和父母同住一地的婚姻当事人,共同要求到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

    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该婚姻登记机关可作为特殊情况受理。只是婚姻当事人除需提供《婚姻

    登记办法》规定出具的证件外,还需提供当事人父或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确

    属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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