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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购买**区**村村民万*商城门面房一套,该房购买时为112000元,当时房租为年租金7000元,现在年租金为15000元。 看到租金可观,该村民反悔,和当地势力勾结断电断水使租房的商户无法正常营业,以此要挟收回该房产。该合同签订时其中一条违约责任:如买卖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反悔,应赔偿对方总房地产款的三倍。如办理房产证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签订合同时,还有第三人在场并签字。 上述情况我能否保住该房产?既使保不住,我能得到三倍赔偿吗?商户损失谁来赔偿?敬请贵律师尽快回复

婚姻家庭
2009-12-09 10:21: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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