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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象和别人无意中发生口角,而且还不是我对象先动手打的人,在没有任何凶器的情况下,用拳把对方的眼睛打成瞳孔扩大,眼角有淤血。这种情况是不是就构成轻伤害了呢,还有就是这样的表现有没有可能会发展到影响视力,而导致失明呢? 因为我们不知道情况,所以的这些都只是听说,想见伤者 见不到 想私了现在对方不同意不见人。 这种情况下如果私了的话 值得赔偿多少? 在我对象原来有前科的情况下,对于判刑这块量刑方面有什么说法吗? 请帮帮忙!

损害赔偿
2009-12-09 08:54: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关于轻伤: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或损伤致视力减退的。以及是否会最终导致失明要看医院的诊断结果。
      2、如果构成轻伤,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前科与后罪如果都是故意犯罪,并均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五年之内可能构成累犯,累犯加重处罚。
      3、如果构成轻伤,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再确定赔偿数额。
     如还有问题可与我一对一咨询,或直接致电于我,如问题明确请采纳。         
  • 对于打人致轻伤以上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打人的刑事责任。致以受害人主张人身损害的赔偿,要依法作出伤残等级鉴定,主张赔偿才有依据。
  • 很可能构成重伤害,如果仍不清晰可以与我进一步沟通或者直接面谈,我们会给您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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