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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09.4——12月在我们公司做出纳,我们公司的费用小数额和工资都是我从老板的手里直接拿钱,他就要我写个借条,到月底在一次性的统计,然后从他的手里拿同样数额的钱存到银行,去出来还给他,还的时候没有写收条,我也没有把借条拿回来,我以前找他要过,他就给我了,可是最佳男几天发现他那里还有我一个人名义写的借条啊,我再次问他要,他说已经都撕掉了,我就想让他打个证明,证明我们之间的现金业务都已经结算清楚了,可是老板不愿意给我打证明,我应该怎么办?(至今我不知道我写了多少的借条,,大概估计有三十几万的样子)

证券投资
2009-12-08 15:27: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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