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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7年预定的世纪城二区的一套6楼住房,于2009年5月1日拿到住房钥匙,目前还没有办理好房产证。今年10月1日后我开始装修,在客厅、主卧等几个房间均堆放有河沙,由于天气下雨,河沙可能水分较多,堆放2~3天后,楼下房主称主卧屋顶有明显渗水痕迹,经与开发商协商后,开发商主动承若负责处理5楼屋顶问题,后期我装修时没有再有类似渗水事件。 但现在5楼房主要求我将其主卧屋顶全部重新处理,而开发商只答应处理有渗水痕迹的一团地方,故产生争执,我多次找开发商他也只是说处理有痕迹的一团地方,楼下房主又天天找我,我想咨询下究竟该由谁承担责任,应该如何解决???谢谢!

损害赔偿
2009-12-14 17:39:0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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