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民,在私人老板厂打工,没有签劳动合同和医保,已打工四年。今年11月5日在加晚班时摔倒倒至脑溢血,能算算工伤吗?现已住院,我已发费五万多元,还没有出院。能找老板赔偿吗?怎么做,请各位专家给予帮助,十分感谢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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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工厂工作四年,单位依法应当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们之间应当属于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单位应当与你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你的情况可以考虑工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同时你应当依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你符合几级的问题, 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相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做出鉴定,以鉴定书为准。据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31条、33条、34条、35条)的相关规定相关待遇标准给你解决。包括:1、住院伙食补助费。2、 停工留薪工资。3、生活护理费(根据情况)。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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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没钱劳动合同和保险是单位的过错,要求单位赔偿一年的双倍工资。
其次,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单位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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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及时收集与固定好证据,需证明你属于工伤的情形,由于你的医疗费用较高,单位不赔的可能性极大,并且你没有劳动合同,风险更大,因此证据的收集是关键,你可采取多种方式收集,形成一个证据链,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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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
可以考虑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要求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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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