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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去世留有祖屋一套大约400平方。我在70年代末期出钱建筑一套200平方的房子。父亲1998年去世前没留下遗嘱。母亲2001去世.2000年留下遗嘱; 在公正处公正过,我们兄妹6人。 请问;1。公证遗嘱已经有9年是否有效? 2.我没有当地区域的户口是否能继承我该得的房子继承权? 3.公证失效后。我还可以享受继承全吗? 4.我因该怎么样取得这份房屋财产?

其它综合
2009-12-08 22:15: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回答如下:1、有效 2、户口不影响继承 3、如遗嘱因故无效,按法定继承,你仍有部分继承权 4、根据物权法,因继承而获得的物权自继承之日起产生。如需详询或帮助欢迎与我联系!
  • 遗嘱有效。你的户口所在地不会影响你的继承权。
    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以后,就可以把房屋过户到继承人名下了。
  • 1、有效。
    2、能继承。
    4、最好协商(不方便出面可委托律师代理),如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
  • 你好。1、遗嘱有效;2、继承与户口没有关系;3、如果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处理;4、如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起诉解决。
  • 公证过的遗嘱当然有效。
    第二,继承权的享有不是基于户口是哪的,而是基于你与被继承人有没有法定的继承与被继承的关系。
    第三,公证书如经司法部门确认无效的,你可以按法定继承你父母的遗产。
    第四,房产应当按公证的遗嘱进行分配,如无法协商的,可以考虑通过诉讼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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