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月23日下午5点左右,用**快递发送了一件货物,结果收件员于当天5点半左右把我的货物弄丢了,事发地点就在我们小区里(在我这栋楼的对面),对方当没事发生一样走了,第二天下午5点左右才来告诉我,当时我要求对方跟我去警察局报案,对方在我跟他总部联系的时候走了,并且以事多推脱,经过多次协调,对方才跟我去警察局报案,并做了笔录。对方公司只愿意赔偿200元,就因为我当时没有保价,现在我要起诉他们公司,要求赔偿我货款一万七千元,该以什么名义起诉呢,请问胜诉的概率有多大,起诉流程如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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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证明是什么贷你怎么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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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证明你的损失是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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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快递凭证可以起诉,但是你的货物名称要在快递单据上写明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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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报价获得原价赔偿的可能性比较小。 关键是举证困难。 最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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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你要提供证据证明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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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