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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的过程我就不说了,是个经济纠纷。 在调节时,原告承认给我们造成的损 失,所以他要我们给付他13000就行。可是因为他严重违约,给我们的损失大于我们该补付给他的货款,所以我们不同意调节的结果,但是法院判决后,却出现严重的一边倒,判决我们如数付给原告剩余的货款25800,还有两千多的诉讼费和300元的执行费,这样,我们三个合伙人每人需给付原告9500元,还互负连带责任。 而因为他的原因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却一分钱也没有得到赔偿。就因为他的亲叔叔是法院的院长。执行我的时候,我说我没有钱,我做生意赔钱确实也没有钱,现在自己带个上学的孩子,工资又很低。执行庭说如果周一不带钱去,就拘留!我想问问,拘留15天后,我还是没有钱给,会怎么样?谢谢`~~急需解答`谢谢`~[/size][/B][/center]

民事相关
2004-12-24 23:30: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对于这样的案件,我不知道你是否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当然,法律上并未规定,如果你说言属实的话,该院长拒不回避倒还真无话可说!
    其次,这未必是法院的错,你提出的损失应当提起反诉,如果你未提起反诉,法院自然未能将你的损失予以抵扣。也就是说,在咨询案件中,我不希望老是出现咨询人首先将自己道德抬高,法治的责任更在于你我!
    第三,至于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要你确无财产自然没辙。但你工资很低,只需保证你生活必需即可,其余工资仍可执行;其他财产也仍可一并执行。
  • 按你所讲的是合伙纠纷,为什么不去起诉,要求对方担违约责任呢,这样你们可以少赔一些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