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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因与男方的家庭矛盾和无性生活,才决定离婚的,协议不成,只好走法律途径,可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决啊?

债权债务
2009-12-08 03:07:0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果没有上述情形的话,请你慎重起诉。家庭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的,但是也会照顾没有生活能力的或者没有家庭住所的一方。(律师助理解答)
  • 需要提供感情破裂证据。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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