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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一处"旧房改建"的地皮,该地皮在未拆迁时的房产证名字还是父亲的,家有两兄弟,父母都还健在,现弟弟想分一半地皮自己出资筹建新房(现只能做两层楼房),现要出具什么协议来证明以后弟弟自己出资筹建的产权归弟弟所有,哥哥以后不能在此新房上面加层或者以任何方式入住(以后要是这新房出租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来索取租房款).需不需要到本地公证处公证???该协议还要注明,这房筹建好后,哥哥没有此房产变卖权,如弟弟要卖这房子,哥哥也不能从该卖房款中拿到一分钱.谢谢.

房产纠纷
2009-12-07 22:10: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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