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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不赡养母亲,有法院强制执行赡养费终结书,母亲去世后他在母亲的遗体旁支张桌子收丧礼,后请人吃饭。现在他起诉我支付他1、数万元的饭费。2、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的发票有数千元的花圈费和烧纸费。3、大量的过路费和火葬厂停车费以及骨灰盒费等。 请问:1、我也有寿衣费发票和我找的丧车加油费发票,我的证据何时提交,法院认可吗?2、他收的丧礼费我没有证据但有证人,这笔费是否做为遗产?法院认可吗?3、我怕开庭时提交我的证据,我哥会提出应变的证据,如:汽车是他找的等。不知道有没有举证期,是不是在举证期内提交证据对我有利?求好心的您帮我解答好吗?

继承
2009-12-09 09:04: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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