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商品房,约定今年6月18日交房,但到9月18日才收到<交房通知书>,我们要求承担延期责任他不予理睬,因此,至今仍未办理交接.老不交接也不能解决问题.烦请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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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看看合同对延期交房是如何约定的。然后才能确定用什么样的方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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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造成严重损失,应该尽快办理房屋交接。因为虽然对方延期交房构成违约,但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往往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而通过诉讼方式处理则时间较长,成本一般较高,且诉讼中的不确定因素比较多,稍有不慎,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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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按照你们之间的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你拒绝接收房屋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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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按照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通过诉讼方式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如果房屋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和办理上房手续并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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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去处理,一般约定的是去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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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想要房就接受,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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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