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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兵总的下属研究所的保密办有没有资格查工作人员的家里机器?因为工作机内存和硬盘空间不够,领导又不给调配机器,情急之下为了试软件用自己的移动硬盘在中间机copy上了涉密文件,但没处理就赶紧删了,中间机没有发现木马。这种情况保密办要查家里机器算非法搜查吗?保密办委托计算机室人去检查,但完全是计算机室的人暗箱操作这合法吗?个人的机器一下被说成是涉密盘了不允许自己操作,要回属于自己的数据也要由计算机室的人来操纵,自己的数据不能自己操作拷回来还得计算机室的人操作,完全没了自主权,这是否是侵权?而计算机室的人总是推托说没时间2个多月了要不回来。机器一直扣在计算机室,不让机器的所有人动,机器没设密码,存在其他人任意拷贝文件的可能,所有的公用机,私人机,私人移动硬盘和u盘都扣在计算机室,2个多月了,算侵权吗?能告赢吗?而计算机室主任和检查机器的人和当事人以前有过冲突,感觉是借此在故意刁难,应该告他吗?私人硬盘中有花钱买的许多资料,有被拷贝的可能,能要求经济赔偿吗?

民事相关
2009-02-14 13:52:3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