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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被告借我15万元,同年7月被告被判刑5年,今年6月我起诉了被告,7月8号法院通知开庭的,结果又以某理由推迟至今 没开庭。被告现居住的房子价值55万元,而我没房子,仍是租房生活。我可以开庭后在被告无力还款时 提出居住在被告家 直到他还我钱为止吗?或者可以请求法院变卖被告现在的房子?我的借条到明年2月就满2年了,如果一直不开庭,是不是超出期限?判律师们帮我解答下,谢谢

债权债务
2009-12-07 20:29:1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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