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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公于2008年进入一家有注册资金200万的一家有限公司上班,因为和公司老板认识很多年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公司做了一个300多万的工程,公司老总总以投入太大没有钱发工资为由拖欠工资,工程于2009年6月做完,本来以为完工后要付我们工资,结果老总说工程方拖欠他的工程款,又以没有资金为由让我们在家等他的消息,结果等到2009年12月份,也没有给我们准确的消息,我现在有点怕公司法人去注销公司了,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要回工资?(公司法人有两位,是二夫妻)他在这里有三间门面是以他个人的,现租给别人的

债权债务
2009-12-07 11:18: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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