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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相继过世,奶奶与2008年12月20日过世,留下遗产三处,房产证书上是爷爷的名字2处,另一处为奶奶与其妹妹共同为户主,现二子居住一间为28年,次子居住奶奶跟其妹妹共同为户主的那间为25年,长子因上山下乡,后知青返城没有任何遗产,我想请问您,长子是否拥有爷爷名下的那间房屋继承权?两个女儿已经签署协议表示放弃财产继承,现在次子要求住爷爷名下的这间房产,让身患脑梗塞的长子和乳腺癌术后的儿媳去住10平米的平房,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现在奶奶的妹妹要求回收奶奶遗产房子(次子现居住的那间)的一半,三个儿子应该如何处理这个纠纷?奶奶生前曾召开家庭会议,全体通过把现住的房子过世后给长子,但未签署文字协议,现纠纷起来,二子说我结婚就住那间,其他与我无关,是否有依据?次子居住25年现在是否有权利搬往爷爷名下的那另一间房子?如果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希望律师能给予这方面的援助~诚谢

继承
2008-12-28 16:52: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