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各位律师给予帮助:
本人是2004年毕业的学生,8月到单位报道,并签定了5年劳动合同(当时只是我单方签字,而且劳动合同至今迟迟没有返还本人一份,说是实习期满之后在还要在签定),我现在被单位派到分局实习,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是否要交纳相应的伪约金(单位是伪约金条是:伪约年限×月基本工资×50%),那是否需要交纳?国家对交纳的伪约金(数额),和试用期和见习期(多长)是否有响应的规定?是否在试用期内劳动双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提出劳动仲裁的时间?
-
谢谢您!我有一个替朋友问的问题,他与用人单位签了3年的合同,工作一年半年便向单位提出了辞职(未给单位造成损失),现已离开单位近一年了,但是用人单位以伪约为名,让他叫了伪约金之后才能转档案,请问是否合法!
-
如果现在你仍在试用期内,你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用偿付违约金。
-
试用期最长6个月,最短没有限制。违约金没有限制,但是不能过高,你们单位的明显过高。一般在60天内提起劳动仲裁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