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这农村合伙租地的事
当时我们两方合资批了一块地(果园的那种),当时合商是我们出力,另一方出钱。 当时别一方出了一万元批地,可是钱不够,再让他出钱的时候就不拿,接着我们无奈凑上四千,才把地批下来。接着两年里另一方本应拿出种子化肥的钱,我们来种地出力,可是一分钱也没拿过。第二年年底,我们给我另一方一万元钱(是他当初哪的本钱)。当时我们以为他不合作了,就把一万元的本钱还回了。过了第五年另一方又提出说要钱,电话里讲:再给他五千他就啥也不要了,地就归我们了。然后我们又凑了五千给汇过去了 。 过了这么多年大概间隔四五年,另一方又要求要钱,要他的地租钱,就是08年和09年,要求这两年再让我们拿出六千元。以后也要求每年给他三千。
我想问的是,他还有没有权利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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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你们的合伙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没有书面协议,就要看证据,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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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的合伙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没有书面协议,就要看证据,可以协商。建议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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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们的合伙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没有书面协议,就要看证据,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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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的合伙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没有书面协议,就要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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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协商不成,就通过法律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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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