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前几年出了车祸,原本是次责,有于对方的亲戚是跟我家熟悉,三天两头的过来说好话,叫我家把责任负大点,说我家保费比较高,保险公司会赔的,具体到时候能赔多赔少.都不关我家的事.还有出事时我家出的两万钱的,在赔后返还给我家.结果法院最后判下来要30多万,其中有6万是要我家负责的,不但是那2万没拿回来,还要我家在出那4万.
当时对方打了张收条收了我家2万,还有对方和我家协商的那些话,我都有录音不知道管用不管用?
还有对方的亲戚是在镇里上班的,应该是骗官,骗国家的钱 我也是都有录音录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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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收条是可以作为证据,但是是否得到法院的采信还需分析,录音及收条的具体内容。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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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用了,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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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含录音)材料,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材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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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上诉。收条是有效的。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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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