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日被招聘进*集团宿迁分公司做司机职务,当时承诺司机工资是一千二百元,但是后来进了以后他们才告诉我公司有三二一政策,完不成任务只能拿到三百元的工资,在今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我被单位辞退工资也是按三百元一个月结算给我的,也不给我经济补偿金,我想请问下律师,象我这种情况能否向单位索要他承诺给我的工资与实际发放的工资之间的差额部分啊,胜率有多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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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索要应得的所有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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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主张两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拖欠的工资亦可一并要求支付,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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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宿迁最低工次标准也是590元每月,你来和我联系,帮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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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